電子郵件信箱
lichun@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13臺南市左鎮區中正里171-4號二樓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3臺南市左鎮區中正里171-4號總收發文處
履約期限
設計:至110年12月31日止;監造:各案驗收合格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之土木、水利、水保技師事務所或依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管理條例成立之具有工程技術顧問登記證之顧問公司。
附加說明
1、本案服務費採固定費率百分比法,評選後取前三名廠商優先議約;議定額外條款或勞務服務,如前三名廠商議約有不成立者,則由評選第四名合格廠商議約,依此類推。得標廠商不足三家,如僅有二家得標,則調整第一優勝廠商契約承攬金額及執行%為60%(225萬元),第二優勝廠商為40%(150萬元)。
2、履約期限:簽約日起至(設計部分:110年12月31日止;監造部分:各案驗收合格日止),或甲方通知乙方履行達契約金額上限止。
3、截止收件日、開標日倘因故停止上班,分別依原定日期順延至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時間,本所不另行通知。
4、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第三項:110年度臺南市左鎮區公共工程技術服務(開口契約)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