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UI1023@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於驗收前若有後續擴充在已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不再另行辦理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10/09/17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書面投標:本所社會及行政課發包室,臺南市南化區南化里230號
履約期限
簽約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80日曆天完工
附加說明
一、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本案為電子領標,本案投標文件廠商請以書面投標辦理:書面投標方式,請親送本所社會及行政課發包室或置入書面標封內於截止收件日前以郵寄本所716臺南市南化區南化里230號。信封請註明廠商名稱、地址,因逾期送達、未裝封或信封未填寫廠商名稱、地址將視為無效標。
二、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 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南化區公所政風室電話/傳真:(06)5773208
三、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樣本及其他招標文件。
四、第二次招標公告,招標文件之圖說(第35頁 第貳點 工程範圍),刪除「後製清水模」等字。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南化區公所 發包室 地址:臺南市南化區南化里230號 電話:06-5771513#413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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