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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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若簽約後一年內有後續擴充在本工程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辦理後續擴充時,原有契約工程項目之增減,得依契約工程項目之單價辦理,並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23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電子投標:http://web.pcc.gov.tw;書面投標:本所社會及行政課發包室,臺南市南化區南化里172-1號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60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
附加說明
一、依電子採購作業辦法規定本案為電子領標,本案投標文件廠商請以電子投標或書面投標辦理:
(一)以電子投標方式請將投標文件於截止投標日前投遞至〔政府電子採購網)(http://web.pcc.gov.tw)。
(二)書面投標方式,請親送本所社會及行政課發包室或置入書面標封內於截止收件日前以郵寄本所716臺南市南化區南化里172-1號。信封請註明廠商名稱、地址,因逾期送達、未裝封或信封未填寫廠商名稱、地址,將視為無效標。
二、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 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中央採購稽核小組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南化區公所政風室電話/傳真:(06)5773208
三、因颱風及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順延至下一工作天。
四、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樣本及其他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南化區公所 發包室 地址:臺南市南化區南化里172-1號 電話:06-5771513#126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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