標的分類
未分類
決標方式
未記載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截止投標
108/08/13 17: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08/14 17:30截止投標)
開標時間
108/08/14 10:00 (順延後之截止投標時間晚於原開標時間,故開標時間順延至108/08/14 17:30後方可開標,實際開標時間請洽機關 (06)5770093#102))
廠商資格摘要
(詳細內容請參考投標須知)
(一)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需符合第1或2款其一)
1.在中華民國依法登記執業之建築師事務所。應繳驗證明文件:
(1)建築師開業證書(影本)。
(2)建築師證書(影本)。
(3)當年度公會會員證(影本)。
2.本案依法有涉及專業工程技師負責之部分,仍應委由依法登記開業之專業工程技師負責辦理,並由投標廠商負連帶責任。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13 17:30 (截止投標時間依招標期限標準第11條第4項以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時間代之,順延至108/08/14 17:30截止投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