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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1臺南市後壁區福安里烏樹林145號
履約期限
決標後7日內完成簽約手續,並應於機關簽約日起7日內開工,本案履約期限自開工日起130日內竣工,完成契約規定之事項。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政府合法登記之土木包工業(設立於臺南市或毗鄰縣市)或依營造業法設立之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須依法取得政府相關單位核發之公司行號登記證明且登記證明文件內載核准之營業項目須符合本招標案工作內容,相關證照須齊全並無不良紀錄者。必須檢附下列相關資料並加蓋公司大小章。
附加說明
1.招標文件如有缺漏請即向本校總務處反映。
2.投標廠商於招標公告期間及截止日應查詢本採購是否更正公告或更正事項。
3.資料交前,請再予檢視提交資料為最新且正確,避免資格不符。
4.呼籲有意投標廠商,能在寬裕的等標期期間內,儘早完成投標程序,勿集中於最後階段,避免期限內未能即時完成投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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