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26 已決標公告

安定區蘇林里雨水下水道(忘憂亭北側道路)延伸工程

臺南市安定區公所 決標日:106/07/12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佳霖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888,000
原始預算
$ 4,282,082
底價金額
$ 4,026,000
決標折數
96.57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安定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7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2 - 水管及排水設施鋪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慶珠
聯絡電話 (06)5921116#272
機關代碼 3.95.77
單位名稱 臺南市安定區公所
機關地址 745臺南市安定區安定里59號
聯絡人 潘慶珠
聯絡電話 (06)5921116#272
傳真號碼 (06)5922955
電子郵件信箱 zammbb808@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282,08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5.25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補助金額 4,282,08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8 10:00
開標時間 106/07/18 10:1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大禮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4,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5臺南市安定區安定里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90 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設立於台南市或毗鄰縣市)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 二、注意事項: 1.繳納押標金所填列之受款人與招標機關名稱不符者,視為不合格標。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三、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四、其他 1.有關解約、異議及申訴、罰則等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若認為本採購案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1)對於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2)對於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次日起十日內。 (3)對於採購之過程、結果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日起十日內。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日起十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 2. 颱風或天然災害因素致無法上班者順延一天開標 3.檢舉受理單位: (1)名稱:安定區公所 政風室 住址:台南市安定區安定里59 號 電話: 5924107 傳真: 5924107 (2)名稱: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2)29188888、(02)29177777 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本案係第二次招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廠商投標始得開標決標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安定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8 10: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7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潘慶珠
聯絡電話
(06)5921116#272
機關代碼
3.95.77
單位名稱
臺南市安定區公所
機關地址
745臺南市安定區安定里59號
聯絡人
潘慶珠
聯絡電話
(06)5921116#272
傳真號碼
(06)5922955
電子郵件信箱
zammbb808@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282,08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5.25 臺南市政府水利局
補助金額
4,282,082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7/12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18 10:00
開標時間
106/07/18 10:10
開標地點
本所三樓大禮堂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14,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5臺南市安定區安定里59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0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 90 日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設立於台南市或毗鄰縣市)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採電子領標。 二、注意事項: 1.繳納押標金所填列之受款人與招標機關名稱不符者,視為不合格標。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 三、領標日期: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四、其他 1.有關解約、異議及申訴、罰則等事項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 若認為本採購案有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下列期限內,以書面向本機關提出異議: (1)對於招標文件規定提出異議者,為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但不得少於十日。 (2)對於招標文件規定之釋疑、後續說明、變更或補充提出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次日起十日內。 (3)對於採購之過程、結果異議者,為接獲本機關通知或公告日起十日內。其過程或結果未經通知或公告者,為知悉或可得而知悉之次日起十日。但至遲不得逾決標日之次日起十五日內 2. 颱風或天然災害因素致無法上班者順延一天開標 3.檢舉受理單位: (1)名稱:安定區公所 政風室 住址:台南市安定區安定里59 號 電話: 5924107 傳真: 5924107 (2)名稱:法務部調查局 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 電話:(02)29188888、(02)29177777 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本案係第二次招標,依據政府採購法第48條第2項規定,得不受三家廠商投標始得開標決標之限制。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安定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18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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