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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 擬保留擴充之項目:依契約工作項目範圍內。
(2)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上限:竣工日前。
(3)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4) 單價:後續擴充之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附加說明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承辦單位。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施⼯圖及其他招標文件。
(2)廠商證明文件請縮為A4紙張規格,以利本所歸檔之便。
(3)本所受理申訴專線:新市區公所政風室06-5897533。
(4)第⼆次公告以後之招標文件以當次公告為準,投標⼈應注意使⽤最新公告招標文件。
★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得標廠商⾄本所簽約前應繳納印花稅,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
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
書,洽詢電話如下: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
★截⽌收件⽇、開標⽇倘因故停⽌上班,分別依原定⽇期順延⾄次⼀辦公⽇之同⼀時間,本所不另⾏通知。
★投標文件有效期限⾄合約⽣效⽇⽌。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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