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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星經濟夥伴協定排除理由
38.我國ASTEP開放清單未開放之服務項目。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辦理議價。2.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併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上限:中華民國115年12月31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
以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將依採購法第22條第1
項第7款規定辦理。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履約期限
應於115年1月1日至115年12月31日之期間內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採購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營利事業登記證項目有「機電安裝」或「抽水機」或「抽水機安裝」或「環境工程營約業」或抽水站及滯洪池代操作維護管理經驗廠商(須檢附契約書等承作證明文件)
其他:附加說明
﹝其它﹞: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如未達法定家數且招標文件未有更正而再次招標時,廠商得援用;憑據號碼請列印並置於標封內,未附憑據者請當場提出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請詳閱投標須知第三十三條。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請洽承辦單位。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施工圖及其他招標文件。
(2)廠商證明文件請縮為A4紙張規格,以利本所歸檔之便。
(3)本所受理申訴專線:新市區公所政風室06-5897533。
(4)第二次公告以後之招標文件以當次公告為準,投標人應注意使用最新公告招標文件。
★為落實印花稅票減量環保政策,得標廠商至本所簽約前應繳納印花稅,繳納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開立繳款書或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洽詢電話如下: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
★截止投標日或截止收件日,因故停止上班,以其次一辦公日之同一截止投標或收件時間代之。
★本招標案因故停止上班時,投標文件截止收件時間及開標作業順延至恢復上班當日依原時段、場地辦理,不另行通知。
★評審時間訂於資格審查後另行通知於本所三樓簡報室進行評審作業。
★本案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投標文件有效期限至合約生效日止。
★後續擴充詳細內容請詳投標須知。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