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u9516018@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7臺南市北門區北門里舊埕108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本契約履約期自簽約日起至全數工程完工驗收合格、驗收結算證明書辦理用印完畢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建築師事務所、技師事務所、技術顧問機構。(詳投標須知第33條)
其他: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自公告招標日起至114年6月19日上午09時15分整。逕自上網領標﹝本所於95年7月1日起不提供書面招標文件﹞
【電子領標方式】:電子領標每件新台幣125元整。
【其他】:【一】1.投標文件於投標期限前郵遞寄達或專人送達。2.【付款方式】:總包價法或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給付(詳契約第5條之規定)。3.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施工圖及其他招標文件。4.【廠商得標後】須於臺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5.【電子領標】電子領標者請逕自上網(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1.利用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pis/main/pis/client/index.do),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同放棄權利。2.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資格封、價格封廠商可自行準備。3. 開標當天如遇天災(如颱風、水災等,依上級機關發佈停止上班為準),順延於次一上班日開標。
【二】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北門區公所
【刊登單位】:行政課
本採購開標後,當日則辦理評選及決標作業(投標文件經審查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選之對象。),本案須於開標後至現場簡報詢答,最符合需要廠商為1家者,以議價方式辦理;符合需要廠商在2家以上者,已依序議價方式辦理。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