註
◎B區被點擊之撲克牌會出現紫色粗框,表示該撲克牌已被挑選,若欲取消挑選,請再點擊該撲克牌1次,紫色粗框會消失。
電子郵件信箱
cuc0525@mail.tainan.gov.tw
是否適用條約或協定之採購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否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否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否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後續擴充
是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於112年11月10日前本採購若有後續擴充,後續擴充金額300,000元範圍內,將依政府採購法第二十二條第一項第七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單價續約核算付款者,得以換文方式辦理,不另行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是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七股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4臺南市七股區大埕里37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自行購領者請於公告日起至截止收件時間前辦公時間內,向本所行政課現購,每件新台幣300元整以現金或匯票繳納。
投標須知下載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新台幣7萬元整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4臺南市七股區大埕里377號
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生產物品及服務
項目 :
分類 :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例如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非屬營利事業之法人、機構或團體依法須辦理設立登記之證明文件、工廠登記證明文件、許可登記證明文件、執業執照、開業證明、立案證明或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並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經濟部已於98年4月2日以經商字第09802406680號公告,直轄市政府及縣(市)政府依營利事業統一發證辦法所核發之營利事業登記證,自98年4月13日起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檢附此項文件者視為未檢附)。
(1)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尚須檢附下列文件:
A.土木包工業或綜合營造業登記證影本。
B.當年度土木包工業或營造業公會會員證影本。
C.承攬工程手冊影本(土木包工業:第四、七、八頁。綜合營造業:第四、七、八、十一頁)。
2.繳稅證明: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餘詳投標須知第33-1及34點。
附加說明
郵購註明標的名稱連同圖說及文件工本費新台幣300元整,請以郵政匯票郵購、限時掛號回郵郵資每份52元以掛號郵寄本所行政課。(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1.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將憑據號碼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
2.標封廠商可自行準備,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七股區公所電話:06-7872611傳真06-7871793地址:臺南市七股區大埕里377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施工圖及其他招標文件。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1.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將憑據號碼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
2.標封廠商可自行準備,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電話及採購標的名稱等。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七股區公所電話:06-7872611傳真06-7871793地址:臺南市七股區大埕里377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施工圖及其他招標文件。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七股區公所行政課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 信用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10018568號)
◎ 納稅證明解釋函(工程企字第1120010202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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