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電子郵件信箱
f50541350@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送本所二樓行政課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技術服務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依法登記開業之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技師資格為土木或水利工程科)。
其他:附加說明
1.本案履約期限:(1)規劃、設計部分:自機關通知之日起15日曆天完成預算書圖製作(未包含機關審查),俾利本所辦理發包事宜;並編製工程預算書 4 份。(2)監造部分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
2.付款方式:本案規劃、設計與監造費用俟每案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於承包商請款時一次給付;為上級補助或代辦經費,該款項由該機關撥付。
3.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60萬元整。(6,000萬*6.00%=360萬元);因個案計價案件不複雜,委託之個案工程款不超過500萬元,爰依據政府採購法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方式,規劃設計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之費率為3%,監造服務建造費用百分比之費率為3%,故規劃設計及監造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百分比之費率6%,並採固定費率辦理。
4.本案採公開評選,準用最有利標規定,採行「序位法」評定優勝廠商。開標日進行「資格審查」,並另擇期通知「建議書評選」及「議價」。
5.本案115年度預算未完成立法程序前,得先辦理保留決標,俟預算通過後始決標生效。
6.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並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7.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8.請留意本案截止投標時間;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9.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請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0.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將於次一上班日開標,開標時間並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1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2.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