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電子郵件信箱
f50541350@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後續擴充項目:規劃設計監造技術服務。
2.後續擴充期間:自技術服務採購簽約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
3.後續擴充金額:後擴至採購金額254萬2,275元止,並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並以原契約條件核算價金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送本所二樓行政課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依法登記開業之建築師事務所
附加說明
一、履約期限
(一)規劃設計:
1.合約簽訂日起30個日曆天內,提出期初報告6份及電子檔1份,供甲方審查及向甲方簡報。甲方如有修正意見,經甲方通知乙方後,乙方應於10個日曆天內改正完妥,並送甲方審核。
2.乙方應於收到期初報告核定後,於45個日曆天內提出期末報告6份及電子檔1份,供甲方審查及向甲方簡報。
3.乙方於收到期末報告審查意見後,應於10個日曆天內就期末報告審查意見修正報告,並送甲方審核。
4.期末審核通過後,應於20個日曆天提送申請建築執照程序及候選綠建築證書申請。
5.建照取得後應於15個日曆天內,完成水電消防安全設備圖說(含機電設備)掛件送審。
6.建照取得後應於25個日曆天內提出細部設計預算書、施工圖等各6份及電子檔1份供甲方審查辦理發包。
(二)監造服務:自工程開工之日起至全部工程驗收合格並取得使用執照且無待解決事項之日止。
二、總包價法或建造費用百分比法之給付
(一)第一期:簽約時,乙方提送服務實施計畫書或說明,經甲方核可後,給付契約價金之百分之五。
(二)其他各期:
1.規劃設計服務費部分:
(1)完成期初報告並經甲方核定(10%)
(2)完成期末報告並經甲方核定(15%)
(3)取得建築執照並完成發包書圖製作(15%)
(4)工程案決標(5%)
(5)全部工程結算驗收合格且完成應配合辦理及必需簽證之事項,經審定完成後(5%)
2.監造服務費部分:得依工程進度達百分之二十五、百分之五十及百分之七十五時請款一次。
(三)「申請公有建築物(銀級)候選綠建築證書」之服務費用為24萬元,採固定費用方式給付。
(四)「地質調查、鑽探及試驗報告」之服務費用為7萬元,採檢據核銷方式給付。
三、本案工程預估總經費為新臺幣2,977萬元整(採分年編列:114年度130萬元、115年度1,620萬元、116年度1,227萬元);本勞務採購案之服務費用約226萬4,128元(採分期支付,114年度預算130萬元),依據政府採購法之機關委託技術服務廠商評選及計費辦法第25條第1項第2款採『建造費用百分比法』方式,並採固定費率辦理,各級距費率計算詳見契約第3條之規定。
四、本案採公開評選,準用最有利標規定,採行「序位法」評定優勝廠商。開標日進行「資格審查」,並另擇期通知「建議書評選」及「議價」。
五、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並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六、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七、請留意本案截止投標時間;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八、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請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九、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將於次一上班日開標,開標時間並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十、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十一、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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