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電子郵件信箱
pooya1202@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配合工程如辦理變更設計所增加服務項目,於本案履約期限及預算金額餘款範圍內,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原有採購之後續擴充,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若後續於115年度申請經費有核准擬保留後續擴充1800萬元。(後續若新增工項,辦理議價程序)。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投本所2樓投標箱
履約期限
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簽約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60日內竣工。(日曆天)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依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中分類項目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之丙等綜合營造業以上廠商。
附加說明
*114/05/01修正公告投標須知第十六點-十六、本採購保留未來向得標廠商增購之權利,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新增修正文字「若後續於115年度申請經費有核准擬保留後續擴充1800萬元。(後續若新增工項,辦理議價程序)。」,請務必詳閱投標須知。
*本次公告一併修正投標須知第三十三之一點-投標廠商應檢附之投標文件清單:包含(1).取消資源統計表,(2).取消依招標機關提供以「公共工程經費電腦估價系統」(PCCES)製作之空白標單所填寫其價格之電子檔。並請依招標上傳文件所附之總表及詳細價目表(xls格式檔)投標。
0.本案採購金額為新臺幣3,641萬3,990元整(加計保留擴充金額新臺幣1,800萬元整),預算金額為1,841萬3,990元整,預計金額為1,841萬3,990元,詳閱投標須知第七、九、十點規定。
1.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簽約日起7日內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360日內竣工。(日曆天)
2.付款方式:
(1)估驗款:廠商於工程進度20%、50%、70%時,得申請估驗計價1次,並依工程會訂定之「公共工程估驗付款作業程序」提出必要文件,以供估驗。機關於15工作天(含技術服務廠商之審查時間)內完成審核程序後,通知廠商提出請款單據,並於接到廠商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付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2)估驗後剩餘部份: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15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付款期限為30工作天,由補助機關(臺南市政府工務局)撥予廠商。(以後年度所需經費如未獲立法院審議通過或經部分刪減,得依政府採購法第64條規定辦理)
3.保固期:
(1)2年,須繳納契約金額之一定比率3%為保固保證金並檢附保固切結書。(植栽工程除外部分)
(2)植栽工程:保活1年,廠商每4個月函報1次共3期,於該保活期滿且無待解決事項後30日內1次發還該項植栽工程之保活保證金。(餘詳見契約第16條保固)
4.報請驗收(估驗)時,應附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照片以作比對及學術機構檢驗材料合格證明。
5.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並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6.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7.請留意本案截止投標時間;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8.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請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9.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將於次一上班日開標,開標時間並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10.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1.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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