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2036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臺南市官田區路燈照明增設改善工程(開口契約)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決標日:112/12/0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億連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4,800
原始預算
$ 479,195
底價金額
$ 469,600
決標折數
98.9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7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健軒
聯絡電話 (06)5791118#163
機關代碼 3.95.70
單位名稱 農業及建設課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聯絡人 黃健軒
聯絡電話 (06)5791118#163
傳真號碼 (06)5792406
電子郵件信箱 stu10119@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9,19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原有採購項目範圍內,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本年度後續擴充之期限為113年12月15日前;另本案保留114年度後續擴充期限1年。 (3)113年度後擴充金額上限為「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款」;114年度預估金額為47萬9,195元整,惟各年度預算應視議會審核結果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2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投本所2樓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請詳投標須知第3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0日曆內開工,自開工日起至113年12月15日或實作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付款方式:結算後付款:採分批依派工單施作及驗收,俟末期派工施作完竣並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再行支付末期款。 3.保固期:須繳納契約價金總額3%作為保固保證金並檢附保固切結書。■(1)非結構物,除下列項目外,由廠商保固3年(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1年):路燈工程,光源組(含燈泡、安定器及電供應器)由廠商保固 1 年,LED路燈組(含電源供應器)由廠商保固3 年,其餘工料保固3 年。■AC銑鋪工程,由廠商保固3年。 4.報請驗收時,應附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照片以作比對及學術機構檢驗材料合格證明。 5.本工程因工程規模較小且工期短,故不隨物價波動調整金額。 6.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並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7.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8.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9.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請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0.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將於次一上班日開標,開標時間並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1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2.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2/11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7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健軒
聯絡電話
(06)5791118#163
機關代碼
3.95.70
單位名稱
農業及建設課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聯絡人
黃健軒
聯絡電話
(06)5791118#163
傳真號碼
(06)5792406
電子郵件信箱
stu10119@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479,195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本採購原有採購項目範圍內,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2)本年度後續擴充之期限為113年12月15日前;另本案保留114年度後續擴充期限1年。 (3)113年度後擴充金額上限為「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款」;114年度預估金額為47萬9,195元整,惟各年度預算應視議會審核結果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2/12/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2/12/11 17:00
開標時間
112/12/12 09:3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投本所2樓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請詳投標須知第33點。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0日曆內開工,自開工日起至113年12月15日或實作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付款方式:結算後付款:採分批依派工單施作及驗收,俟末期派工施作完竣並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再行支付末期款。 3.保固期:須繳納契約價金總額3%作為保固保證金並檢附保固切結書。■(1)非結構物,除下列項目外,由廠商保固3年(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為1年):路燈工程,光源組(含燈泡、安定器及電供應器)由廠商保固 1 年,LED路燈組(含電源供應器)由廠商保固3 年,其餘工料保固3 年。■AC銑鋪工程,由廠商保固3年。 4.報請驗收時,應附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照片以作比對及學術機構檢驗材料合格證明。 5.本工程因工程規模較小且工期短,故不隨物價波動調整金額。 6.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並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7.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8.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9.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請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10.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將於次一上班日開標,開標時間並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11.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2.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2/12/11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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