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035 已決標公告

111年度臺南市官田區路燈維護勞務採購(開口契約)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決標日:111/05/19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億連電氣工程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042,560
原始預算
$ 1,086,000
底價金額
$ 1,068,000
決標折數
97.6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70
標的分類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健軒 / 彭瀞誼
聯絡電話 (06)5791118#163 / 219
機關代碼 3.95.70
單位名稱 農業及建設課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聯絡人 黃健軒 / 彭瀞誼
聯絡電話 (06)5791118#163 / 219
傳真號碼 (06)5792406
電子郵件信箱 stu10119@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8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金額上限為採購金額,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23 17:00
開標時間 111/05/24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如期如質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送本所二樓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請詳投標須知第33點檢附: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如: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 (1)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自開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或實作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一般器材故障維修者(燈泡或安定器故障、開關故障或跳脫等為派工日次日起2日內修復)。 (3)線路故障及無法立即修復者(台電線路斷線、線路遭竊、線路挖損…等) 派工日次日起7日內修復放亮。 (4)燈桿折損:通報後將立即聯絡開口契約廠商派員搶修,當下先予以斷電、移置電桿,排除立即危險,後續因廠商需訂製燈桿,故於派工日次日起10日內復原完畢。 2.付款方式:採派工單方式依實際需要派工通知廠商施作,施作完竣後,得由廠商按月提出就前一月份(或累積數月份)之完工報告書並包含每一工項施工前、中、後記錄申請分批驗收;機關於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再分批計價付款。 3.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並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4.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6.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請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7.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將於次一上班日開標,開標時間並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8.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9.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3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7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黃健軒 / 彭瀞誼
聯絡電話
(06)5791118#163 / 219
機關代碼
3.95.70
單位名稱
農業及建設課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聯絡人
黃健軒 / 彭瀞誼
聯絡電話
(06)5791118#163 / 219
傳真號碼
(06)5792406
電子郵件信箱
stu10119@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086,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契約金額上限為採購金額,依實際施作或供應之項目及數量結算。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5/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5/23 17:00
開標時間
111/05/24 09: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確保廠商能如期如質履約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送本所二樓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甲級(含以上)電器承裝業。請詳投標須知第33點檢附: 1.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如:電器承裝業登記執照影本) 2.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3.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1.履約期限: (1)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通知日起15日曆天內開工,自開工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或實作金額達契約金額上限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2)一般器材故障維修者(燈泡或安定器故障、開關故障或跳脫等為派工日次日起2日內修復)。 (3)線路故障及無法立即修復者(台電線路斷線、線路遭竊、線路挖損…等) 派工日次日起7日內修復放亮。 (4)燈桿折損:通報後將立即聯絡開口契約廠商派員搶修,當下先予以斷電、移置電桿,排除立即危險,後續因廠商需訂製燈桿,故於派工日次日起10日內復原完畢。 2.付款方式:採派工單方式依實際需要派工通知廠商施作,施作完竣後,得由廠商按月提出就前一月份(或累積數月份)之完工報告書並包含每一工項施工前、中、後記錄申請分批驗收;機關於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再分批計價付款。 3.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並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4.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5.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6.領標廠商於領標日起至截止投標日前一日,請每日再次查看本案是否有補充或變更等相關公告,以確保自身權益。 7.開標日如遇不可抗力之災害,本機關停止上班,無法如期開標時,將於次一上班日開標,開標時間並由本機關另行電話或傳真通知投標廠商。 8.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9.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5/23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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