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09 已決標公告

官田區108年度平常性維護開口契約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決標日:108/01/17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國興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620,000
原始預算
$ 4,755,429
底價金額
$ 4,62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7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靜怡/彭瀞誼
聯絡電話 (06)5791118#160/219
機關代碼 3.95.70
單位名稱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聯絡人 郭靜怡/彭瀞誼
聯絡電話 (06)5791118#160/219
傳真號碼 (06)5793054
電子郵件信箱 MLD10005@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31 09:00
開標時間 108/01/3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7,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投本所二樓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之土木包工業(含)以上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01.履約期限:本案應於簽約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達契約金額者為履約期限。 02.施工期限:本工程每次派工之施工期限以各派工單所載之施工期限(日曆天)為依據,並以各派工單所載施工起始日起算工期。 03.付款方式:俟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機關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一次無息付清。 04.保固期:自各分批驗收之驗收合格日起算至109年12月31日止(如屬修繕及維護部份免保固)。 05.保固金:全案驗收合格後,本採購須檢附保固切結書及繳納全案結算金額1%作為保固保證金。 06.如屬需緊急修復工程,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通知後2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完成必要之安全維護措施,並回報機關處置情形,且於機關規定之期限內修復完成;若廠商於接獲機關通知後,未能於2小時內進場緊急處理完畢,並回報機關處置情形,每次罰(扣)款5,000元,上述罰(扣)款情形累積3次者,機關得終止契約請求損害賠償,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102條之規定辦理;如導致發生意外事件或國家賠償事件者,由廠商負責全部責任。09.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或自行購買印花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07.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08.廠商參加本案投標,若未得標或廢標: (01)當場退還押標金;若未到場,廠商須親自至機關辦理退還押標金手續。 (02)以入戶信匯方式退還,匯費自押標金項下扣繳。 (03)以郵寄方式退還押標金者應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雙掛號郵資。 09.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10.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1.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31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7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郭靜怡/彭瀞誼
聯絡電話
(06)5791118#160/219
機關代碼
3.95.70
單位名稱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聯絡人
郭靜怡/彭瀞誼
聯絡電話
(06)5791118#160/219
傳真號碼
(06)5793054
電子郵件信箱
MLD10005@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7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1/31 09:00
開標時間
108/01/31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37,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投本所二樓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之土木包工業(含)以上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01.履約期限:本案應於簽約日起7日曆天內開工,並自開工日起至108年12月31日止,或達契約金額者為履約期限。 02.施工期限:本工程每次派工之施工期限以各派工單所載之施工期限(日曆天)為依據,並以各派工單所載施工起始日起算工期。 03.付款方式:俟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後,機關應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一次無息付清。 04.保固期:自各分批驗收之驗收合格日起算至109年12月31日止(如屬修繕及維護部份免保固)。 05.保固金:全案驗收合格後,本採購須檢附保固切結書及繳納全案結算金額1%作為保固保證金。 06.如屬需緊急修復工程,廠商應於接獲機關通知後2小時內到達現場並完成必要之安全維護措施,並回報機關處置情形,且於機關規定之期限內修復完成;若廠商於接獲機關通知後,未能於2小時內進場緊急處理完畢,並回報機關處置情形,每次罰(扣)款5,000元,上述罰(扣)款情形累積3次者,機關得終止契約請求損害賠償,並依政府採購法第101條、102條之規定辦理;如導致發生意外事件或國家賠償事件者,由廠商負責全部責任。09.契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或自行購買印花黏貼於契約封面內頁。 07.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08.廠商參加本案投標,若未得標或廢標: (01)當場退還押標金;若未到場,廠商須親自至機關辦理退還押標金手續。 (02)以入戶信匯方式退還,匯費自押標金項下扣繳。 (03)以郵寄方式退還押標金者應附回郵信封並貼足雙掛號郵資。 09.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10.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11.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1/31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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