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28 已決標公告

106年度臺南市官田區標誌標線工程(開口契約)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決標日:106/04/26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偉晟交通安全器材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53,220
原始預算
$ 560,065
底價金額
$ 360,000
決標折數
98.12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70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69 - 其他安裝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怡尹
聯絡電話 (06)5791118#211
機關代碼 3.95.70
單位名稱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聯絡人 陳怡尹
聯絡電話 (06)5791118#211
傳真號碼 (06)5793054
電子郵件信箱 kn080@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5.29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後續擴充注意事項: 1.後續擴充之金額上限為「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款」。 2.項目為預算書內各工項,並依原契約履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3.辦理後續擴充之期限為自開工之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或達560,065元(工程施工費,勞工安全衛生設備費,廠商利潤、管理費及保險費、營業稅),兩者先至者為履約期限,合約視同期滿結束。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2 09:00
開標時間 106/05/0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投本所二樓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營業項目包含交通標誌、標線施工,且經政府登記合格無不良紀錄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並自開工之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或達560,065元(工程施工費,勞工安全衛生設備費,廠商利潤、管理費及保險費、營業稅),兩者先至者為履約期限,合約視同期滿結束。 2.付款方式:履約完成後,經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依累積各次施工通知單實作數結算算後,一次無息付清;本案為上級代辦經費,工程款由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代為撥付。 3.保固期:自驗收合格日起,標線1年6個月,標誌5年。一百萬元以下免付保固金(須檢附具有至少1家符合招標文件所定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連帶保證廠商之保固切結書)。 4.報請驗收時,應附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照片以作比對及學術機構檢驗材料合格證明。 5.配合機關進行「因應颱風豪雨來襲抽查在建工程防颱整備情形運作機制」督導事宜。 6.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7.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8.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70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怡尹
聯絡電話
(06)5791118#211
機關代碼
3.95.70
單位名稱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聯絡人
陳怡尹
聯絡電話
(06)5791118#211
傳真號碼
(06)5793054
電子郵件信箱
kn080@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95.29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後續擴充注意事項: 1.後續擴充之金額上限為「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款」。 2.項目為預算書內各工項,並依原契約履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 3.辦理後續擴充之期限為自開工之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或達560,065元(工程施工費,勞工安全衛生設備費,廠商利潤、管理費及保險費、營業稅),兩者先至者為履約期限,合約視同期滿結束。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4/2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5/02 09:00
開標時間
106/05/02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二樓簡報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臺幣:28,000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投本所二樓投標箱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附加說明1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凡營業項目包含交通標誌、標線施工,且經政府登記合格無不良紀錄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履約期限:工程之施工應於機關簽約日起10日曆天內開工,並自開工之日起至106年10月31日止或達560,065元(工程施工費,勞工安全衛生設備費,廠商利潤、管理費及保險費、營業稅),兩者先至者為履約期限,合約視同期滿結束。 2.付款方式:履約完成後,經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依累積各次施工通知單實作數結算算後,一次無息付清;本案為上級代辦經費,工程款由臺南市政府交通局代為撥付。 3.保固期:自驗收合格日起,標線1年6個月,標誌5年。一百萬元以下免付保固金(須檢附具有至少1家符合招標文件所定投標廠商資格條件之連帶保證廠商之保固切結書)。 4.報請驗收時,應附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照片以作比對及學術機構檢驗材料合格證明。 5.配合機關進行「因應颱風豪雨來襲抽查在建工程防颱整備情形運作機制」督導事宜。 6.電子領標者,須取得當次公告之領標電子憑據序號,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7.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8.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官田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5/0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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