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關地址
720臺南市官田區隆田里中山路一段一三二號
電子郵件信箱
kn080@mail.taina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郵寄隆田郵政第07號信箱或派專人逕投本所二樓投標箱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無不良紀錄之土木包工業以上廠商或合法之景觀工程相關業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應於機關簽約日起5日曆天內申報開工,並於開工之日起45日曆天內竣工。
2.付款方式:於驗收合格,廠商繳納保固保證金後,機關於接到廠商提出請款單據後30工作天內,一次無息結付尾款。但涉及向補助機關申請核撥補助款者,由補助機關(臺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撥予廠商。
3.保固期:結構體5年,非結構體含設備1年。本採購須檢附保固切結書及繳納按工程結算金額 3% 計列之保固保證金。
4.報請驗收時,應附施工前、施工中、施工後照片以作比對及學術機構檢驗材料合格證明。
5.配合機關進行「因應颱風豪雨來襲抽查在建工程防颱整備情形運作機制」督導事宜。
6.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一次為限。
7.餘詳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8.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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