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擬保留增購之項目:本工程原有工程項目及新增工項範圍內,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二)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工程訂約日至115年12月31日止。
(三)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配合建築執照與相關證照(書)審查之變更設計,以及教學設備與櫥櫃擴充採購,本案後續擴充金額為新台幣10,000,0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5臺南市下營區開化里270號
履約期限
開工後450個工作天(預估114年8月27日竣工)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綜合營造業(E101011)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其他: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曾完成與招標標的類似之製造、供應或承做之文件、招標文件規定之樣品、現有或得標後之可取得履約所需設備、技術、財力、人力或場所之說明或品質管制能力文件等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訖投標日止正履行中之所有契約尚未完成部分之總量說明、此等契約有逾期履約情形者之清單、逾期情形及逾期責任之說明、律師所出具之訖投標日止廠商涉及賠償責任之訴訟中案件之清單及說明或廠商如得標則是否確可如期履約及如何能如期履約之說明等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維修人員經專業訓練之證明、設立或具有或承諾於得標後一定期間內建立自有或特約維修站或場所之證明等
其他:附加說明
(一)廠商應於履約期間辦理下列保險(由機關擇定後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無),其屬自然人者,應自行投保人身意外險。
■營造綜合保險或□安裝工程綜合保險。(由機關視個案特性,擇一勾選)
■雇主意外責任保險(新臺幣5,000,000元)
(二)第三人意外責任險:(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最低投保金額,不得為無限制)。
a.每一個人體傷或死亡:200萬元。b.每一事故體傷或死亡:1,500萬元。c.每一事故財物損害:1,000萬元。d.保險期間內最高累積責任:5,000萬元。
(三)附加條款及附加保險如下,但其內容不得限縮本契約對保險之要求(由機關視工程性質,於招標時載明):
■罷工、暴動、民眾騷擾附加條款。
■交互責任附加條款。
■受益人附加條款。
■四十八小時勘查災損附加條款。
■定作人同意附加條款。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下營區中營國民小學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