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廠商名稱 | 狀態 | 投標金額 | 價差 |
|---|---|---|---|
| 李維企業社 | $ 800,000 | WINNER |
| 延伸探索 | 看此機關更多案件 搜尋此機關標案 看得標廠商更多案件 看同分類案件 搜尋同決標方式 搜尋分類文字 |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南區新興國民小學 |
| 機關代碼 | 3.95.7.9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92 教育服務 |
| 決標方式 | 最低標 |
| 聯絡人 | -- |
| 聯絡電話 | -- |
| 機關代碼 | 3.95.7.9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南區新興國民小學 |
| 機關地址 | 702臺南市 南區 新興路22號 |
| 聯絡人 | 蔡和希 |
| 聯絡電話 | (06) 2617452 #701 |
| 傳真號碼 | (06) 2648551 |
| 招標方式 | 限制性招標(未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決標資料類別 | 決標公告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共同投標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否 |
| 開標時間 | 113/11/27 13:30 |
| 採購金額級距 | 未達公告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限制性招標依據之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2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是 |
| 補助機關代碼 | A.9.3 |
| 補助機關名稱 |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
| 補助金額 | 800,000元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地點(含地區) | 臺南市-南區 |
|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 否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否 |
| 不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之理由 | 公共藝術採用文化部之合約範本。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投標廠商家數 | 1 |
| 廠商代碼 | 69254350 |
| 廠商名稱 | 李維企業社 |
| 是否得標 | 是 |
| 組織型態 | 商業登記 |
| 其他:廠商地址 | 708 臺南市 安平區 天妃里安北路15之6號1樓 |
| 其他:廠商電話 | (0931) 893900 |
| 其他:決標金額 | 800,000元 |
| 其他:得標廠商國別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是否為中小企業 | 是 |
| 其他:履約起迄日期 | 113/12/12 - 114/04/11 (預估) |
| 其他:雇用員工總人數是否超過100人 | 否 |
| 其他:決標品項數 | 1 |
| 其他:品項名稱 | 臺南市南區新興國小新建幼兒園工程公共藝術設置計畫勞務採購案 |
| 其他:是否以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決定最低標 | 否 |
| 其他:得標廠商 | 李維企業社 |
| 其他:預估需求數量 | 1 |
| 其他:得標廠商原始投標金額 | 800,000元 |
| 其他:底價金額 | 800,000元 |
| 其他:原產地國別1 | 中華民國(Republic of China (Taiwan)) |
| 其他:原產地國別得標金額1 | 800,000元 |
| 其他:決標公告序號 | 001 |
| 其他:決標日期 | 113/12/02 |
| 其他:決標公告日期 | 113/12/03 |
| 其他:契約編號 | 113306 |
| 其他: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其他:底價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總決標金額 | 800,000元 |
| 其他:總決標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其他: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代碼 | 3.95.7.9 |
| 其他:履約執行機關名稱 | 臺南市南區新興國民小學 |
| 其他:附加說明 | 1.本案係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22條規定辦理。 2.本案徵選方式為委託創作。於113年9月26日召開決選會議,「李維企業社」獲得參加鑑價會議之權利,經鑑價會議半數以上決議通過。徵選報告書於113年11月14日臺南市政府文化局南市文藝字第1132395127號函同意核定,113年11月27日本校與藝術家完成議價程序。 3.依公共藝術設置辦法第22條第2項規定,決標結果及徵選小組名單應刊登公告於文化部公共藝術網站及政府採購資訊網站。 4.徵選小組成員:內聘委員3人:校長李俊興、幼兒園主任郭蕙萍、建築師吳仕捷。外聘委員4人:王明蘅、邱仲銘、蕭瓊瑞、黃步青。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