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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全部項目,廠商欲延長續約,應於每年四月30日前向本校提出申請,並經本案審議委員會審議,得標廠商若履約表現優良,得經本校業務單位簽奉校長同意後,獲本案下一學年度增購權利。擬增購之情形:一次申請以一年為限,學校保留續約2次權利,或累積總採購金額850,200元為上限,次數年限或累積總採購金額以先到達為優先。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1學年度。金額或數量上限:新台幣850,200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9.09.15--109.11.13
廠商資格摘要
凡政府登記合格之紡織、成衣、服飾品及紡織品製造業者,或營業項目與本案採購標的相符之相關行業並具備得承攬本採購之合格證件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本案已簽准辦理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企劃書,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
2.本案取最有利標精神,擇符合之最優廠商進行議價後決標。
3.評審說明會日期:109年5月13日上午9時30分,地點:本校勤誠樓3樓會議室。
4.本案將價格納入評審,採多項單家決標,以各項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
5.本案結算金額以一年級新生實際人數乘以各項單價之決標價格進行結算。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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