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yj1101208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玉井國小110年度廚房增建及設備更新工程採購案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福億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3,450,000
原始預算
$ 13,578,393
底價金額
$ 13,450,000
決標折數
100.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玉井區玉井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95.7.8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27 - 教育用建築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貞宇
聯絡電話 (06)5742047#330
機關代碼 3.95.7.8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714臺南市玉井區中正路一號
聯絡人 陳貞宇
聯絡電話 (06)5742047#330
傳真號碼 (06)5745001
電子郵件信箱 tnamy53@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667,343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578,39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3,578,393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3 09:00
開標地點 714臺南市玉井區中正路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77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4臺南市玉井區中正路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80個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承攬造價金額新臺幣二千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為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且無不良紀錄者。 承攬造價金額新臺幣七千五百萬元以下為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且無不良紀錄者。 承攬造價金額新臺幣七千五百萬元以上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且無不良紀錄者。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由招標機關視個案需求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4條內容擇定。廠商所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招標機關應視個案特性需求擇定廠商條件)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乙■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同業公會會員證,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及依法無須加入者,得免附具)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無者免填) ■廠商信用之證明。 所列應附具之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請見投標須知及契約內容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玉井區玉井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2 17: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7.8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陳貞宇
聯絡電話
(06)5742047#330
機關代碼
3.95.7.81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714臺南市玉井區中正路一號
聯絡人
陳貞宇
聯絡電話
(06)5742047#330
傳真號碼
(06)5745001
電子郵件信箱
tnamy53@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2,667,343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3,578,39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9.3 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
補助金額
13,578,393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01/06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01/12 17:00
開標時間
111/01/13 09:00
開標地點
714臺南市玉井區中正路一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677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4臺南市玉井區中正路一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80個日曆天內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基本資格: 承攬造價金額新臺幣二千二百五十萬元以下為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且無不良紀錄者。 承攬造價金額新臺幣七千五百萬元以下為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且無不良紀錄者。 承攬造價金額新臺幣七千五百萬元以上為甲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且無不良紀錄者。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由招標機關視個案需求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4條內容擇定。廠商所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與提供招標標的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招標機關應視個案特性需求擇定廠商條件) ■公司登記或商業登記證明。 (營利事業登記證,經濟部已公告停止使用,不再作為證明文件) ■綜合營造業(E101011)甲乙■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登記證。 ■廠商納稅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納稅證明文件)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如同業公會會員證,投標廠商為外國廠商及依法無須加入者,得免附具)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無者免填) ■廠商信用之證明。 所列應附具之廠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2.廠商具有如期履約能力之證明。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4.廠商具有維修、維護或售後服務能力之證明。 5.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請見投標須知及契約內容之規定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玉井區玉井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部會署-內政部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徐州路5號3樓、電話:02-23565307、傳真:02-2397687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01/12 17: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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