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本案完成後所應達到之功能、效益、標準、品質或特性
一、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國中、小學之照明環境,部分場域同時存在裝設傳統耗能燈具與照度未達教育部頒布之「學校教室照明與節能參考手冊」照度標準情況,另燈具型式混雜,維護不易,照明環境不利於師生之使用,同時對管理單位造成維護壓力。
二、各校普遍存在照度不足情況,對於師生視力健康有不良影響。
三、臺灣電力公司預計將於113年4月調漲電費,傳統耗能燈具能耗高,造成電費支出增加。
四、各校因數量多寡不一,且無專業單位協助,難以達到規範要求,改善進度推動不易。
五、經實際勘查、匯整後,統計有276所各級學校為應改善學校,預計改善數量約9萬餘盞,可改善場域為各類型教室、辦公處所、活動中心、風雨球場、公共設施等。
六、本案擬依據前期調查後之改善方案進行汰換、設置LED燈具之財務採購。
七、預期改善後執行期間預估節省電費:123,238,000元。
八、改善後照度保證達到規範要求,從而保障師生視力健康。
九、預期改善後可減少「溫室氣體排放」,並附加碳權交易效益。
十、執行期間由廠商保固6年,減少各校維護人力成本。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臺南市善化區善化國民小學校長室(臺南市善化區文正里進學路63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1臺南市善化區文正里進學路63號
履約期限
決標次日起300日內將採購標的送達招標文件指定之場所,安裝測試完畢,且測試結果符合契約規定,及照度保證6年。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依法設立登記之能源技術服務業(IG03010)及E603090照明設備安裝工程業及E601010電器承裝業(甲級)。
疑義、異議: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善化區善化國民小學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