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nst1023@mail.tn.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108年度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所屬學校校園廢樹幹(枝)災害清運處理勞務採購(開口契約)後續擴充。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本採購案契約存續期間。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新臺幣參佰萬元整(300萬元),以各分區為單位,其中永華區80萬元;新營區、新豐區、北門區各50萬元;新化區、曾文區各35萬元。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長溪路三段249號臺南市安南區長安國民小學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長溪路三段249號
廠商資格摘要
A102080園藝服務業(從事花草、樹木之種植、施肥、修整、維護,與觀賞樹木、花草供應等服務之行業。行道樹之移植、修剪、維護亦歸入本類。)、J101030廢棄物清運業(從事廢棄物清除之行業。)、J101090廢棄物清理業(同時從事廢棄物清除及處理之行業。)、土木包工業(設立於臺南市或毗鄰縣市)或其他依法可承攬本採購之業者。
附加說明
1.本校每日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投遞時間約在中午12時前後,請有意參與本案投標之廠商應自行注意送寄時間以免影響自身權益。
2.本採購案(開口契約)係因應颱風豪雨等天然災害發生時,校園樹木傾倒或殘枝所衍生之後續清運處理,考量得標廠商需在一定時間內完成校園廢樹幹(枝)災害清運處理,每一區域下轄學校數量不一與災害發生時廠商動員機具能力,本案採複數決標方式辦理,每一廠商至多以承攬兩個區域為上限,但分區域無其他廠商投標時,不在此限。
3.本採購案(開口契約)採不分段投標,投標廠商可自行評估參與本採購案任一分區投標,並將所欲參與之標單、單價分析表逐一裝訂後放置於同一個標封內投標。
4.本採購案開標順序為A.永華區、B.新豐區、C.新化區、D.新營區、E.曾文區、F.北門區。
5.本案決標後是否啟動須由招標機關接獲臺南市政府教育局授權後方得辦理。
6.有關本採購案校園廢樹幹(枝)清運地點請參考招標文件第4項估價單、第13項規格表、第14項補充說明以作為報價之依據。
7.本採購案各分區採購金額上限為A永華區160萬元、B新豐區100萬元、C新化區70萬元、D新營區100萬元、E曾文區70萬元、F北門區100萬元。本案採購預算600萬元將全數用於執行本項校園廢樹幹(枝)緊急清運開口契約,並以各分區採購經費為契約執行上限,以投標廠商總標價與底價之比率換算成各單項數量,若經換算後所餘金額非整數時,由得標廠商自行折讓。
8.本採購案之各區緊急清運廢樹幹(枝)送往本市環保局所屬公立焚化爐或掩埋場,其清運數量將不列入各得標廠商每月所分配之焚化爐或掩埋場額度中計算,將於災害發生時由招標機關函請主管機關報備。
9.本採購案於108年3月21日第二次開標,其中A區-永華區、D區-新營區、F區-北門區等3區已決標,108年4月2日第三次開標,B區-新豐區已決標,108年4月23日第五次開標,C區-新化區已決標,現E區曾文區將依原招標案號、招標文件續行辦理第六次招標。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