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71228 已決標公告

市定古蹟原寶公學校本館修復工程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壬寶營造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45,356,539
原始預算
$ 49,314,434
底價金額
$ 48,328,000
決標折數
93.8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北區立人國民小學
機關代碼 3.95.7.11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79 - 其他裝修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顏碧玲
聯絡電話 (06)2222054#730
機關代碼 3.95.7.11
單位名稱 臺南市北區立人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704臺南市北區西門路3段41號
聯絡人 顏碧玲
聯絡電話 (06)2222054#730
傳真號碼 (06)2250253
電子郵件信箱 kellyen852936@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159,430元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因應計畫所需設備及周邊設施修復工程費。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工程開工後至111年12月。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本案採購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金額範圍內及後續擴充費用551,39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29,588,660元
補助機關_2 3.95.4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_2 19,725,77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11 12:00
開標時間 108/02/12 09:00
開標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西門路3段4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4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西門路3段4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0日曆天以內竣工(240、240、12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6、7條與「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12條規定辦理。 1.登記合格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聘任之工地負責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1)具有下列實務工程經驗: A.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 累積四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B.國定古蹟: 累積四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廠商聘任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本工程應聘任之傳統匠師為泥作匠師,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 1.採電子領標方式。(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 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二、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
開標程序 開標時間先審查證件後即宣讀資格審查結果,企劃評選時間擇日通知合格投標廠商。 四、投標廠商請於上班時間投標。2/2-2/10適逢春節不上班,投標時間至2/11上午12時截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北區立人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1 12: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7.11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顏碧玲
聯絡電話
(06)2222054#730
機關代碼
3.95.7.11
單位名稱
臺南市北區立人國民小學
機關地址
704臺南市北區西門路3段41號
聯絡人
顏碧玲
聯絡電話
(06)2222054#730
傳真號碼
(06)2250253
電子郵件信箱
kellyen852936@gmail.com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12條」將水管、電氣與建築工程合併招標
水管、電氣工程之預估總金額
8,159,430元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因應計畫所需設備及周邊設施修復工程費。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工程開工後至111年12月。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本案採購金額扣除決標金額之金額範圍內及後續擴充費用551,390元。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A.25.1 文化部文化資產局
補助金額
29,588,660元
補助機關_2
3.95.4 臺南市政府教育局
補助金額_2
19,725,774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1/19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2/11 12:00
開標時間
108/02/12 09:00
開標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西門路3段4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2460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西門路3段4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600日曆天以內竣工(240、240、120)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基本資格:依「古蹟歷史建築及聚落修復或再利用採購辦法」第6、7條與「古蹟修復及再利用辦法」第11、12條規定辦理。 1.登記合格之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2.廠商聘任之工地負責人,應具有下列資格: (1)具有下列實務工程經驗: A.直轄市定、縣(市)定古蹟: 累積四年以上古蹟或歷史建築、紀念建築修復或再利用相關工程經驗。 B.國定古蹟: 累積四年以上古蹟修復或再利用工程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經驗。 (2)參加中央主管機關自行或委託其他機關(構)、學校或團體辦理之古蹟修復工程工地負責人訓練,並取得結業證書。 3.廠商聘任之傳統匠師或專業技術人員,本工程應聘任之傳統匠師為泥作匠師,應具有下列資格之一者: (1)依本法第九十六條第三項規定,經主管機關認定為文化資產保存技術之保存者。 (2)屬內政部刊印之臺閩地區傳統工匠名錄所列之匠師者。 (3)其他具有相當傳統技術及成果,並經中央主管機關審查通過後公告者。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具有製造、供應或承做能力之證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特定資格
廠商應附具之特定資格證明文件
1.具有相當經驗或實績。
附加說明
一、 1.採電子領標方式。(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以電子領標者(網址 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二、
領標日期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時間止。 三、
開標程序
開標時間先審查證件後即宣讀資格審查結果,企劃評選時間擇日通知合格投標廠商。 四、投標廠商請於上班時間投標。2/2-2/10適逢春節不上班,投標時間至2/11上午12時截止。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北區立人國民小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2/11 12: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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