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601026 已決標公告

臺南市六甲區公所辦公廳舍耐震補強工程

臺南市六甲區公所 決標日:106/06/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宏睿營造有限公司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520,000
原始預算
$ 6,070,750
底價金額
$ 6,000,000
決標折數
92.0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六甲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69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蕙璟
聯絡電話 (06)6982001#706
機關代碼 3.95.69
單位名稱 臺南市六甲區公所
機關地址 734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
聯絡人 蔡蕙璟
聯絡電話 (06)6982001#706
傳真號碼 (06)6990416
電子郵件信箱 ad3139@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後續擴充項目為本案相關工程項目,金額為標餘款。(二)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三)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四)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者,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六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4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二樓行政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400元,郵購須加附郵資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04 09:30
開標時間 106/07/04 10:00
開標地點 734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0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4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二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應附具:1.廠商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2.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5.押標金。6.電子憑據。7.標單正本(含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8.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第四、七、八、十一頁〉。9.切結書1正本…餘詳投標須知及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二]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三]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依規定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1)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臺南六甲區公所(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2)書面投標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六甲區公所二樓收發室(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六甲區公所,電話: (06)6982001分機706,傳真: (06)699-4912,地址: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工程、勞務採購,應至臺南市稅務局或所屬分局開立印花稅繳款書。得標廠商請多利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六甲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4 09: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69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蔡蕙璟
聯絡電話
(06)6982001#706
機關代碼
3.95.69
單位名稱
臺南市六甲區公所
機關地址
734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
聯絡人
蔡蕙璟
聯絡電話
(06)6982001#706
傳真號碼
(06)6990416
電子郵件信箱
ad3139@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一)後續擴充項目為本案相關工程項目,金額為標餘款。(二)倘屬新增項目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18條第4項規定辦理議價。(三)倘屬原契約既有項目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因後續擴充致原契約所列項目之數量有所增加者,其單價不予調整,倘原契約列有數量增加時之價金調整規定者,亦不適用。(四)原招標文件之後續擴充條件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者,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6/06/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2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10元
總計
230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六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4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二樓行政課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400元,郵購須加附郵資15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6/07/04 09:30
開標時間
106/07/04 10:00
開標地點
734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且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新台幣300,00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6/10/04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4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二樓收發室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開工之日起120日內竣工餘詳契約第7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應附具:1.廠商登記或設立相關證明。2.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5.押標金。6.電子憑據。7.標單正本(含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8.承攬工程手冊〈綜合營造業:第四、七、八、十一頁〉。9.切結書1正本…餘詳投標須知及審查表。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一]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 (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二]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三]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須依規定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投標文件須於截止投標期限前以郵遞、專人送達或電子投標方式送達至下列收件地點或網站:(1)書面投標郵遞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郵遞寄達:臺南六甲區公所(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2)書面投標專人送達:投標文件應以書面密封,於截標期限前自行送達:臺南六甲區公所二樓收發室(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六甲區公所,電話: (06)6982001分機706,傳真: (06)699-4912,地址: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 2、餘詳列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3、工程、勞務採購,應至臺南市稅務局或所屬分局開立印花稅繳款書。得標廠商請多利用網路申報繳納印花稅,地方稅網路申報網址(http://net.tax.nat.gov.tw)。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六甲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6/07/0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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