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v8732467@mail.taina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4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行政課總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工本費新台幣400元,郵購須加附郵資150元整
不可撤銷擔保信用狀電子押標金有效期
105/12/06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4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二樓收發室
履約期限
決標日起15日內開工,開工日起75日內竣工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設立於台南市或毗臨縣市)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應附具: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影本。2.有效公會會員證影本。3.納稅證明文件影本。4.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5.押標金。6.電子憑據。7.標單正本。8.總表及詳細價目表正本。9.切結書正本…餘詳投標須知及審查表。
附加說明
﹝一﹞通訊領標: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以郵戳為準)註明工程名稱連同圖說文件工本費及(掛號回寄郵費每份150元)以報值掛號郵寄本所行政課,每家最多可領三標。(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二﹞自行購領者: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投標日止向本所行政課現購,最多可領三標。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者-電子領標廠商之投標封附上該標案之領標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或於開標後依機關通知再行提出。﹝三﹞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等。
其它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臺南市六甲區公所農建課,電話06-6982285,傳真06-6990416,地址:臺南市六甲區中山路202號。餘詳列投標須知及附件。
附記:無法自行領取押標金票據者,請於投標時附掛號回郵信封每份25元,放入標封內以便寄回押標金票據。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4臺北市中山區松江路318號7樓;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5621156)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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