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單位名稱 | 臺南市下營區公所 |
|---|---|
| 機關代碼 | 3.95.68 |
| 標的分類 | 勞務類 522 - 土木工程施工服務 |
| 決標方式 | 準用最有利標 |
| 聯絡人 | 林廷遠 |
| 聯絡電話 | (06)6892104#168 |
| 機關代碼 | 3.95.68 |
| 單位名稱 | 臺南市下營區公所 |
| 機關地址 | 735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一段170號 |
| 聯絡人 | 林廷遠 |
| 聯絡電話 | (06)6892104#168 |
| 傳真號碼 | (06)6792021 |
| 電子郵件信箱 | mathno10@mail.tainan.gov.tw |
| 財物採購性質 |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
| 採購金額級距 |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
| 辦理方式 | 自辦 |
| 依據法條 | 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9款 |
|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 否 |
|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 否 |
|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 否 |
|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 否 |
|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預計金額 | 1,827,321元 |
|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 是 |
| 後續擴充 | 是 |
|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 以本區武承恩公園及其鄰近區域環境及景觀改善為後續擴充項目,保留擴充期限至114年12月31日前核定之案件止,以新台幣830,000元為後續擴充金額上限,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處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
| 是否受機關補助 | 否 |
|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 否 |
| 招標方式 | 經公開評選或公開徵求之限制性招標 |
|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 01 |
| 更正序號 | 01 |
| 招標狀態 | 第一次限制性招標 |
| 公告日 | 112/04/28 |
| 原公告日 | 112/04/24 |
| 是否複數決標 | 否 |
| 是否訂有底價 | 是 |
|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 是 |
|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 是 |
| 是否屬特殊採購 | 否 |
|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 否 |
| 是否屬統包 | 否 |
|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 否 |
|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 否 |
|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 是 |
|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 否 |
|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 否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 是 |
|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 100元 |
| 系統使用費 | 20元 |
| 文件代收費 | 5元 |
| 總計 | 125元 |
|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 臺南市下營區公所 |
|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 否 |
|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 否 |
| 是否異動招標文件 | 是 |
| 截止投標 | 112/05/11 09:00 |
| 開標時間 | 112/05/11 10:00 |
| 開標地點 | 735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一段170號2樓會議室 |
|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 否 |
|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 否 |
| 投標文字 | 正體中文 |
|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 735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一段170號收發文登記處 |
|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 否 |
| 履約地點 |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
| 履約期限 | 工程設計:自機關通知之次日起21日曆天,監造:自工程決標之日起至工程驗收合格。 |
| 是否刊登公報 | 是 |
|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 是 |
| 其他: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 否 |
| 其他: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投標及領標期限日止。 |
| 其他: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 :電子領標方式新台幣100元整。 |
| 其他:其他 |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本所農業及建設課林廷遠,電話06-6892104轉168,傳真:06-6892065。(3)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憑據查驗不合格,視為無效標,未檢附電子憑據者得於開標時當場說明,未到場說明視為放棄說明。(4)履約期限:設計:自機關通知之次日起21日曆天。監造:自工程決標之日至工程驗收合格止。(5)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他招標文件。(6)檢舉受理單位:本所政風室:檢舉信箱:can5038@mail.tainan.gov.tw,電話:06-6897533。 |
|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 否 |
|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 是 |
| 原始連結 |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