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mathno10@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若有後續擴充,在本工程預算範選內,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並依原契約條件單價結算,期間至履約期限止;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招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5臺南市下營區中山路一段170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109年1月1日起至109年12月31日,或預算金額用罄當月
廠商資格摘要
具備發電、輸電、配電機械製造業(CC01010)或機械設備製造業(CB01010)或其他電機及電子機械器材製造業(CC01990)等合法登記公司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2)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本所農業及建設課林先生,電話06-6892104轉168,傳真:06-6892065。(3)利用電子領標者須取得憑據,每一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廠商憑據查驗不合格,視為無效標,未檢附電子憑據者得於開標時當場說明,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4)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他招標文件。(5)檢舉受理單位:本所政風室:檢舉信箱:p008@mail.tainan.gov.tw,電話:06-6897533。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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