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標案名稱
115年度東山區轄內道路、橋樑及公共建築設施等災害緊急應變搶險與搶修工程(開口契約)委託設計監造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補助機關
3.76.61 臺南市政府(99年12月25日改制)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3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郵購者,自公告招標日起至截止日前(以郵戳為準)註明採購標的名稱連同圖說文件工本費每份300元及限時掛號回郵信封,以報值掛號郵寄本所,每家最多可領3標。(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二、於上班時間內至本所行政課(發包)現金洽購。三、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招標文件售價]:每份新台幣300元整。[開標地點]:本所二樓會議室。[其他]:1.押標金以金融機構本票、支票、保付支票或郵政匯票繳納者,應為即期並以機關為受款人【受款人請開「臺南市東山區公所代收款專戶」,否則為不合格標】;未填寫受款人者,以執票之機關為受款人。(無押標金者不適用)2.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3.受理廠商疑義、異議之機關名稱、地址及電話:臺南市東山區公所,地址:臺南市東山區東山里225號,電話:06-6802100,傳真:06-6802235。4.承攬契約之印花稅由得標廠商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繳納,該繳款書除可向該局所屬各分局辦理開立外,亦可透過地方稅網路申報作業系統(https://net.tax.nat.gov.tw),申請帳號自行上網開立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印花稅繳款書繳納。如有印花稅繳款相關問題,請洽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服務電話(06)2160216。5.本採購案原訂截標日或開標日若因天災等不可抗力因素停止辦公時,其異動時間詳如投標須知。7.本案已奉准若第一次公告結果未能取得三家(含以上)廠商之報價單或企劃書,得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之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7.餘詳如投標須知、契約稿本及其他招標文件。
疑義、異議、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臺南市東山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