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301002 已決標公告

113年度學甲糖鐵自行車道環境清潔維護工作(開口合約)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決標日:113/01/11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力福工程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326,726
原始預算
$ 350,000
底價金額
$ 350,000
決標折數
93.35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64
標的分類 勞務類 97 - 其他服務
決標方式 參考最有利標精神
聯絡人 孫蔓萍
聯絡電話 (06)7832100#123
機關代碼 3.95.64
單位名稱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機關地址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聯絡人 孫蔓萍
聯絡電話 (06)7832100#123
傳真號碼 (06)7835700
電子郵件信箱 kelly620@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領標: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正,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16 09:00
開標時間 113/01/16 10:10
開標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設立於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 包工業、2.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3.園藝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公告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止。1. 註明標的名稱連同圖說文件費及(掛號回寄郵資每份新台幣52元以掛號郵寄臺南市學甲區公所行政課曾先生 收(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電洽06-7832100-105。 2.自行購領於辦公時間內直接向本所行政課服務台購買。 3.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 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同放棄。 4.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廠商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等。
開標地點_2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二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其他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本案決標日起 7 日內簽約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本所民政及人文課,電話:7832100-123 5.勞務內容疑問:請電洽本所民政及人文課06-7832100-123地址: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6.廠商得標後須於臺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7.本次招標之評審會議將訂於民國113年01月23號當日下午2點00分舉行。 8.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准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9.請廠商隨時查看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16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64
聯絡人
孫蔓萍
聯絡電話
(06)7832100#123
機關代碼
3.95.64
單位名稱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機關地址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聯絡人
孫蔓萍
聯絡電話
(06)7832100#123
傳真號碼
(06)7835700
電子郵件信箱
kelly620@mail.tainan.gov.tw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35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3/01/11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價格是否納入評選
所占配分或權重是否為20%以上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領標:招標文件費新台幣 200 元正,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3/01/16 09:00
開標時間
113/01/16 10:10
開標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2F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自決標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1.丙等(含)以上綜合營造業或設立於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 包工業、2.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3.園藝服務業。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公開取得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公告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止。1. 註明標的名稱連同圖說文件費及(掛號回寄郵資每份新台幣52元以掛號郵寄臺南市學甲區公所行政課曾先生 收(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電洽06-7832100-105。 2.自行購領於辦公時間內直接向本所行政課服務台購買。 3.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 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同放棄。 4.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廠商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等。
開標地點_2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二樓會議室
押標金額度
其他
1.餘詳列投標須知及契約稿本及其它招標文件。 2.本案決標日起 7 日內簽約 3.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日起等標期之4分之1,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4.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本所民政及人文課,電話:7832100-123 5.勞務內容疑問:請電洽本所民政及人文課06-7832100-123地址: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6.廠商得標後須於臺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7.本次招標之評審會議將訂於民國113年01月23號當日下午2點00分舉行。 8.公告結果,若未能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准予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三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免受三家廠商之限制。 9.請廠商隨時查看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3/01/16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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