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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開標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2F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行政課
履約期限
第一期為:112年11月15日前完成本案各工作項目至少百分之20。 第二期為:113年04月30日前整案完工。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1.具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公司或商業登記2.具有能力製作本標的之依法登記立案公司、行號、法人團體或大專院校,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規定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者;投標廠商需檢附審查證件表:○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2.廠商納稅證明文件:所列應付具之納稅證明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以網路報稅者之申報書,應有主管稽徵機關之核章)。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或復業公函代之;營業稅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依法無須申報者,得免付具。○3.投標廠商聲明書正本。 ○4.切結書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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