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1112008 已決標公告

學甲區紅茄重劃區東路三路面改善工程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決標日:111/12/14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廣昕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750,000
原始預算
$ 911,303
底價金額
$ 891,000
決標折數
84.1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6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淑華
聯絡電話 (06)7832100#215
機關代碼 3.95.64
單位名稱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機關地址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聯絡人 楊淑華
聯絡電話 (06)7832100#215
傳真號碼 (06)7830401
電子郵件信箱 h1217@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49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11,30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上限=本採購預算金額-本採購決標金額。保留後續擴充情形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止,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領標: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 元正,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2 09:00
開標時間 111/12/22 10:10
開標地點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貳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或專人送達學甲區公所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營造業□乙等營造業□甲等營造業以上廠商。(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1.註明標的名稱連同圖說文件費及(掛號回寄郵資每份新台幣52元以掛號郵寄臺南市學甲區公所行政課蔡先生收(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電洽06-7832100。2.自行購領於辦公時間內直接向本所行政課服務台購買。3.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同放棄。4.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廠商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履約保證金按合約金額百分之八計算、千元以下尾數免收。 3.本案已簽准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支書面報價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4. 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本所農業及建設課,電話:06-7832100轉211,傳真:06-7830401,地址: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1030、傳真06-2950218。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臺南郵政22號信箱、檢舉電話06-2982746傳真06-6353186。學甲區公所政風室地址:學甲區華宗路313號、電話06-7839905。 5. 得標後簽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6.請廠商隨時查看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22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6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淑華
聯絡電話
(06)7832100#215
機關代碼
3.95.64
單位名稱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機關地址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聯絡人
楊淑華
聯絡電話
(06)7832100#215
傳真號碼
(06)7830401
電子郵件信箱
h1217@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依據法條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911,303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上限=本採購預算金額-本採購決標金額。保留後續擴充情形期間至111年12月31日止,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
是否受機關補助
招標方式
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是否電子報價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取得
機關自定公告日
111/12/1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領標: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 元正,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11/12/22 09:00
開標時間
111/12/22 10:10
開標地點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貳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或專人送達學甲區公所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30日曆天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營造業□乙等營造業□甲等營造業以上廠商。(土木包工業:係指經向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許可、登記。於原登記縣(市)地區以外,越區營業者,以其毗鄰之縣(市)為限)。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1.註明標的名稱連同圖說文件費及(掛號回寄郵資每份新台幣52元以掛號郵寄臺南市學甲區公所行政課蔡先生收(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電洽06-7832100。2.自行購領於辦公時間內直接向本所行政課服務台購買。3.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同放棄。4.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廠商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履約保證金按合約金額百分之八計算、千元以下尾數免收。 3.本案已簽准若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支書面報價時,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當場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4. 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本所農業及建設課,電話:06-7832100轉211,傳真:06-7830401,地址: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1030、傳真06-2950218。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臺南郵政22號信箱、檢舉電話06-2982746傳真06-6353186。學甲區公所政風室地址:學甲區華宗路313號、電話06-7839905。 5. 得標後簽約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6.請廠商隨時查看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11/12/22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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