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4003A 已決標公告

108年度臺南市(學甲)區標誌標線工程(開口契約)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決標日:108/05/30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鎧鴻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546,000
原始預算
$ 550,608
底價金額
$ 550,600
決標折數
99.16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64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淑華
聯絡電話 (06)7832100#215
機關代碼 3.95.64
單位名稱 農業及建設課
機關地址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聯絡人 楊淑華
聯絡電話 (06)7832100#215
傳真號碼 (06)7830401
電子郵件信箱 h1217@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未達公告金額
辦理方式 代辦
洽辦機關 3.95.29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50,60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領標: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 元正,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30 08:30
開標時間 108/05/30 09:00
開標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或專人送至學甲區公所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由甲方以派工單通知乙方開工及施工,本工程派工期限自訂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從事交通號誌、標誌、標線施工裝設且無不良紀錄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 < 詳投標須知第47條>>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1.註明標的名稱連同圖說文件費及(掛號回寄郵資每份新台幣52元以掛號郵寄臺南市學甲區公所行政課蔡先生收(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電洽06-7832100。2.自行購領於辦公時間內直接向本所行政課服務台購買。3.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同放棄。4.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廠商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履約保證金按合約金額百分之八計算、千元以下尾數免收。 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本所農業及建設課,電話:06-7832100轉212,傳真:06-7830401,地址: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4.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1030、傳真06-2950218。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臺南郵政22號信箱、檢舉電話06-2982746傳真06-6353186。學甲區公所政風室地址:學甲區華宗路313號、電話06-7839905。 5.廠商得標後須於臺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6.請廠商隨時查看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30 08:3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64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楊淑華
聯絡電話
(06)7832100#215
機關代碼
3.95.64
單位名稱
農業及建設課
機關地址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聯絡人
楊淑華
聯絡電話
(06)7832100#215
傳真號碼
(06)7830401
電子郵件信箱
h1217@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採購金額級距
辦理方式
洽辦機關
3.95.29臺南市政府交通局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550,608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1
招標狀態
第一次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5/24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0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5元
總計
125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書面領標:招標文件費新台幣200 元正,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正。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5/30 08:30
開標時間
108/05/30 09:00
開標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二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6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或專人送至學甲區公所行政課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本工程由甲方以派工單通知乙方開工及施工,本工程派工期限自訂約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從事交通號誌、標誌、標線施工裝設且無不良紀錄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中文公開招標公告附加說明
< < 詳投標須知第47條>>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自公告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止。 1.註明標的名稱連同圖說文件費及(掛號回寄郵資每份新台幣52元以掛號郵寄臺南市學甲區公所行政課蔡先生收(臺南市學甲區華宗路313號),請自行估計郵遞時間逾時恕不負責,電洽06-7832100。2.自行購領於辦公時間內直接向本所行政課服務台購買。3.以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同放棄。4.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廠商營利事業統一編號等,標單封、證件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其他
1.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1/4,其尾數不足1日者,以1日計。 2.履約保證金按合約金額百分之八計算、千元以下尾數免收。 3.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本所農業及建設課,電話:06-7832100轉212,傳真:06-7830401,地址:學甲區華宗路313號。 4.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1030、傳真06-2950218。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政風處、臺南郵政22號信箱、檢舉電話06-2982746傳真06-6353186。學甲區公所政風室地址:學甲區華宗路313號、電話06-7839905。 5.廠商得標後須於臺南市稅務局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6.請廠商隨時查看公告。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學甲區公所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5/30 08: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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