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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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1)各決標廠商之後續增購金額上限各為新臺幣50萬元整。
(2)後續擴充依原契約項目及價金計算。
(3)期限至116年9月30日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41臺南市善化區建國路190號
履約期限
自簽約日起至116年9月30日前市府核定案件及本所年度預算案件或案件總和達本勞務契約金額上限之工程全數完工驗收合格且無待解決事項止。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否,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
:旨案係屬勞務案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與採購標的有關經政府登記有案,執業中技師事務所、依技師法成立之技術顧問公司具有技術顧問登記證者或其他依法令得提供技術性服務之自然人或法人:
1、工程技術顧問業(I101061):工程技術顧問公司登記證、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水利、大地、水土保持類)。
2、專業技師事務所:技師執業執照(科別:土木、結構、水利、大地、水土保持類)。
其他:附加說明
※ 本案需現場簡報詢答;評選時間地點:由本機關另行通知。
※本案將評選選出3家符合需要廠商作為本案之得標廠商:
(1)序位第一之符合需要廠商其決標之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84萬元;序位第二之符合需要廠商其決標之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27萬元;序位第三之符合需要廠商其決標之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171.5萬元。
(2)如評選結果未滿3家僅2家符合需要廠商作為本案之得標廠商:
序位第一之符合需要廠商其決標之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400萬元;序位第二之符合需要廠商其決標之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282.5萬元。
(3)如評選結果未滿3家僅1家符合需要廠商作為本案之得標廠商:
序位第一之符合需要廠商其決標之預估採購金額上限為新臺幣682.5萬元。
一、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1.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若截止收件日及開標日適逢天災停止上班,則順延至下一上班日同一時間截止收件及開標。
三、本案招標文件若與政府採購法相抵觸時,以政府採購法為主。
四、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採購法第51條、第53條、第54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減價、比減價格,未派員到場者,視同放棄。
五、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
六、投標廠商於等標期內應隨時注意本公告是否有【更正事項】。
八、受理廠商疑義及異議單位:善化區公所社會及行政課,電話:06-5837994,傳真:06-5831920,地址:臺南市善化區建國路190號。
九、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十、工程及勞務案,應納之印花稅,應向財政稅務局申請以「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品項名稱
114年度善化區道路及小型工程委託規劃設計及監造案(開口契約)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