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outgoing@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
本活動為大型活動避免廠商未依契約履行而有爭議,故收取保證金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112年08月28日下午5時前以郵寄掛號方式寄達台南市新化區中山路130號或專人送達本所行政課。
★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新化分局電話(06)5981110分機2402、傳真(06)5982153。
★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或邀標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受理機關:台南市新化區公所 電話06-5905009#113
履約期限
廠商應於決標日翌日至113年2月29日之期間內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廠商資格:經政府核准設立與本案招標標的有關之會議及展覽服務業(JB01010)、喜慶綜合服務業(JZ99090)、藝文服務業(J601010)、產品設計業(I501010)、其他設計業(I599990)、一般廣告服務業(I401010)、演藝活動業(J602010)、除許可業務外,得經營法令非禁止或限制之業務(ZZ99999)。且無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各項不良紀錄者。餘詳如投標須知。
附加說明
以電子領標者(網 址http://web.pcc.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
其他
1.餘詳如投標須知。2.投標廠商請自行於投標期限截止前上網注意有無異動。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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