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veneziasun@mail.tainan.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案於驗收前若有後續擴充在已公告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範圍內,得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核算付款,不再另行辦理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限時掛號郵寄〈臺南市佳里區公所〉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履約期限
選舉公報107年11月8日前,選舉票107年11月20日前(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且能完成上項業務之印刷業或其他與本案相關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其他
1.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帳號:佳里區農會,戶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保管款專戶,帳號:00069-1600-95503。本所暫收保管款專戶內,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2.餘請詳閱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
3.受理疑義、異議單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民政及人文課,電話:06-7222127轉270,傳真:06-7211077,地址: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5號。
4.檢舉受理單位: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
(2)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2994579。
(3)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郵政第12號信箱,電話:06-2988888,住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08號。
(4)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5.廠商得標後須於稅務機關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6.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7.本採購係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案,如投標廠商未達3家時,比照「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
8.截止收件期限:107年10月24日上午09時30分;資格審查時間:107年10月24日上午10時30分;評審時間:本案係先審查資格,資格合格之廠商得以進行評審作業。評審時間於資格審查後當場宣佈,未到場者請來電詢問,,本所不另行通知。
9.評選結果第一優勝廠商取得優先議價權(本所得於評選完畢並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定後,「當場」與第一優勝廠商議價,如廠商未派員參加,另行函文通知議價期日;議價不成,通知第二優勝廠商遞補,並依此類推),完成議價決標。
10.為應標案收件等相關作業,須另收橡皮圖章費用新臺幣元整(歸廠商所有並附收據)。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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