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bjhgfy@mail.tainan.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項目:107年佳里公園及公園大道綠地維護管理開口契約。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07年12月31日止。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招標公告採購金額與決標金額之差額,後續擴充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式辦理,不再另行辦理議價。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限時掛號郵寄〈臺南市佳里區公所〉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履約期限
107年1月1日起至107年12月31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盡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1.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2.園藝服務業、綠化服務業、3.廢棄物清除(清理、處理)業、4.土木包工業(設立於臺南市或毗鄰縣市)
其他
1.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佳里區農會,戶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保管款專戶,帳號:00069-1600-95503。本所暫收保管款專戶內,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2.餘請詳閱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
3.受理疑義、異議單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電話:06-7222127轉266,傳真:06-7235406,地址: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5號。
4.檢舉受理單位: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
(2)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
(3)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郵政第12號信箱,電話:06-2988888,住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08號。
(4)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5.廠商得標後須於稅務機關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6.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7.為應標案收件等相關作業,須另收橡皮圖章費用新臺幣115元整(歸廠商所有並附收據)。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