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willchair88@mail.taina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限時掛號郵寄〈臺南市佳里區公所〉或專人送達本所收發室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土木包工業(設立於台南市或毗鄰縣市)或丙等綜合營造業(含)以上廠商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自公告招標之日起至截止領標及投標期限日止。採電子領標方式,不另備書面文件(依據電子採購作業辦法第6條規定)。
2.電子領標者請逕自上網(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電子領標須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並附電子憑據書面明細於證件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請廠商於招標文件所定開標時間派員到指定之開標場所,以備依本法第51條辦理時提出說明,未派員到場依通知期限辦理者,視同放棄。
3.投標文件所附之標封需標示廠商名稱、地址及採購標的名稱等,標封廠商可自行準備。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電子領標新台幣100元整。
其他
1.以現金繳納押標金之繳納處所或金融機構:佳里區農會,戶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保管款專戶,帳號:00069-1600-95503。本所暫收保管款專戶內,並將收據影本裝入證件封內或當場繳交(以此方式繳納者無法於開標當日退還,需於開標後5天內退還),本所不受理現金當場繳納。
2.餘請詳閱招標文件及投標須知。
3.受理疑義、異議單位:臺南市佳里區公所農業及建設課,電話:06-7222127轉266,傳真:06-7235406,地址:臺南市佳里區忠孝路5號。
4.檢舉受理單位:
(1)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台北市松仁路3號9F,傳真:02-87897554,電話:02-87897548。
(2)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6號,傳真:06-2950218,電話:06-3901428,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
(3)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臺南市郵政第12號信箱,電話:06-2988888,住址: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2段208號。
(4)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5)法務部廉政署受理檢舉電話:0800-286-586;檢舉信箱: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傳真檢舉專線:(02)2381-1234;電子郵件檢舉信箱:gechief-p@mail.moj.gov.tw;24小時檢舉中心地址:10048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
5.廠商得標後須於稅務機關開立採購合約印花稅總繳款書,並繳納之。
6.因颱風等災變機關所在地停止上班時,本公告之領標投標截止期限及開標日期延期處理方式,請詳見投標須知。
7.為應標案收件等相關作業,須另收橡皮圖章費用新臺幣100元整(歸廠商所有並附收據)。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