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5711157@mail.tainan.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本工程若有後續擴充,其金額上限為本契約預估採購金額上限之50%,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保留洽訂廠商辦理後續擴充之權利,並依原契約條件單價結算,期間至履約期限止。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21臺南市麻豆區東角里忠孝路250號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21臺南市麻豆區東角里忠孝路250號
廠商資格摘要
經政府登記合格之交通安全器材業及交通標示工程業廠商。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以電子領標:網址:http://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需取得憑據,投標時檢附,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
其它
未盡事宜依據政府採購法相關規定辦理。
標價超過預算者為不合格標,不予減價機會。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疑義、異議
請撥(06)5711157 住址:臺南市麻豆區東角里忠孝路250號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01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1030、傳真:06-2950218)
## 本案依承辦單位簽,如投標廠商未達三家,改採限制性招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