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0719 已決標公告

風雨球場補照工程-臺南市太子國中風雨球場使用執照用途變更工程

臺南市立太子國民中學 決標日:108/08/23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鴻玖消防安全設備器材行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1,670,000
原始預算
$ 1,800,000
底價金額
$ 1,672,000
決標折數
99.88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立太子國民中學
機關代碼 3.95.6.6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59 - 其他專業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秀英
聯絡電話 (06)6524762#19
機關代碼 3.95.6.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北里140-21號
聯絡人 張秀英
聯絡電話 (06)6524762#19
傳真號碼 (06)6531029
電子郵件信箱 lan295@tn.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5.4.3 臺南市體育處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28 09:00
開標時間 108/08/28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北里140-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北里140-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21個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應含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F01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廠商可以就下列方式擇一辦 理:(1) 逕 至 「 全 國 商 工 行 政 服 務 入 口 網 」 ( 網 址 http://gcis.nat.gov.tw/) 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 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 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 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 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書。 (依消防法第7條規定消防安全設備裝置、檢修應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為之)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 其餘詳如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立太子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28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6.6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張秀英
聯絡電話
(06)6524762#19
機關代碼
3.95.6.6
單位名稱
總務處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北里140-21號
聯絡人
張秀英
聯絡電話
(06)6524762#19
傳真號碼
(06)6531029
電子郵件信箱
lan295@tn.edu.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1,800,000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補助機關
3.95.4.3 臺南市體育處
補助金額
1,000,000元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4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08/23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0元
總計
20元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08/28 09:00
開標時間
108/08/28 10:00
開標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北里140-21號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8萬元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太北里140-21號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決標日次日起21個日曆天竣工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詳附加說明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是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1.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一)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廠商之公司行號營業項目代碼應含E603040消防安全設備安裝工程業或IF01消防安全設備檢修業,營利事業登記證不再作為證明文件,請勿再提供。廠商可以就下列方式擇一辦 理:(1) 逕 至 「 全 國 商 工 行 政 服 務 入 口 網 」 ( 網 址 http://gcis.nat.gov.tw/) 之商工登記資料查詢網頁列 印「公司基本資料」或「商業登記基本資料」。(2)向公司或商業登記主管機關申請發給之「公司登記證明文件」 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3)其他由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該廠商係合法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 (二) 納稅證明文件:其屬營業稅繳稅證明者,為營業稅繳款書收據聯或主管稽徵機關核章之最近一期營業人銷售額與稅額申報書收執聯。廠商不及提出最近一期證明者,得以前一期之納稅證明代之。新設立且未屆第一期營業稅繳納期限者,得以營業稅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核准設立登記公函代之;經核定使用統一發票者,應一併檢附申領統一發票購票證相關文件。營業税或所得稅之納稅證明,得以與上開最近一期或前一期證明相同期間內主管稽徵機關核發之無違章欠稅之查復表代之。 (三) 信用證明文件: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3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 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 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四) 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證書。 (依消防法第7條規定消防安全設備裝置、檢修應由消防設備師或消防設備士為之) (五) 投標廠商聲明書。 (六) 其餘詳如廠商資格審查表。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立太子國民中學
申訴受理單位
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30、傳真:02-87897514)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08/28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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