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hsiangyu302@tn.edu.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投標文字
中文(正體字),但特殊技術或材料之圖文資料得使用英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17臺南市仁德區中正路一段185號(總務處)
履約期限
開工之日起100日曆天內竣工,且同時完成路證繳回等相關事宜。
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
是
依特定個別項目:預拌混凝土、鋼筋、鋼板、型鋼及瀝青混凝土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10%
依特定中分類項目:營造工程物價指數所列 ,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5%
依總指數漲跌幅調整幅度:2.5%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廠商應附具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或物品
資格項目: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政府機關或其授權機構核發之專業、專技或特許證書、執照、考試及格證書、合格證書、檢定證明或其他類似之文件
資格項目:廠商信用之證明
附加說明:
如票據交換機構或受理查詢之金融機構於截止投標日之前半年內所出具之非拒絕往來戶及最近三年內無退票紀錄證明、會計師簽證之財務報表或金融機構或徵信機構出具之信用證明等
附加說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及應附具之證明文件如下:
(1)基本資格:具有合格之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或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資格,且非政府採購法第103條及施行細則第38條之不得參加投標或作為決標對象或分包廠商等規定之拒絕往來廠商。
(2)應檢附之基本資格證明文件:(由招標機關視個案需求依「投標廠商資格與特殊或巨額採購認定標準」第3條、第4條內容擇定。廠商所應提出之資格證明文件,除招標文件另有規定者外,以影本為原則。但機關得通知投標廠商提出正本供查驗。)
1.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A)公司或商業登記證明文件:廠商得以列印公開於目的事業主管機關網站之資料代之。
(B)營造業登記證書。
(C)當年度同業公會會員證。
2.承裝商營業許可證明文件(擇一具備):
*E503011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以下均須檢附):
(A)營業許可證書。
(B)專任承裝技工應至少2人(含受僱證明)。
*E501011甲等自來水管承裝商(以下均須檢附):
(A)營業許可證書。
(B)專任技術員1人及專任技工3人以上(含受僱證明)。
*備註:自來水管承裝商仍須符合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商管理規則第10條相關規定,始得辦理下水道用戶排水設備承裝業務。
3.廠商或其受雇人、從業人員具有專門技能之證明(以下均須檢附):
(A)露天開挖作業主管資格證照(含受僱證明)。
(B)擋土支撐作業主管資格證照(含受僱證明)。
(C)缺氧作業主管資格證照(含受僱證明)。
完整內容請詳閱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