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08c020 已決標公告

109年度新營區內各項公共設施改善工程

臺南市新營區公所 決標日:108/12/18
工程全生命週期
WINNER 得標廠商
泇樺土木包工業
統編:未公開
決標金額
$ 2,630,000
原始預算
$ 2,738,812
底價金額
$ 2,680,000
決標折數
98.13 %
詳細資料
單位名稱 臺南市新營區公所
機關代碼 3.95.57
標的分類 工程類 5139 - 其他土木工程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永森
聯絡電話 (06)6322015#236
機關代碼 3.95.57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0號
聯絡人 吳永森
聯絡電話 (06)6322015#236
傳真號碼 (06)6354862
電子郵件信箱 vd0ve012@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
採購金額級距 公告金額以上未達查核金額
辦理方式 自辦
依據法條 採購法第18條、第19條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38,81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新營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4 09:00
開標時間 108/12/24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6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2樓行政課(總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2011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2.E101011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至本所行政課總務親自購領;2.郵購(請附A3尺寸信封並書寫收件人之姓名、地址;信封請貼足120元快捷郵資);3.電子領標: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ww.geps.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用新台幣300元整
其他 1.決標方式: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2.付款辦法:(1)估驗款:工程於每月得估驗1次,估驗款每期均應扣除5%作為保留款(2)尾款俟工程全部驗收合格決算後乙次付清;3.餘詳列投標須知及附件;4.保固期限:驗收合格日起3年;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6.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新營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4 09:00
原始連結 前往政府電子採購網
機關代碼 3.95.57
決標方式 最低標
聯絡人
吳永森
聯絡電話
(06)6322015#236
機關代碼
3.95.57
單位名稱
工務課
機關地址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0號
聯絡人
吳永森
聯絡電話
(06)6322015#236
傳真號碼
(06)6354862
電子郵件信箱
vd0ve012@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否,本案非屬建築工程
財物採購性質
辦理方式
是否適用WTO政府採購協定(GPA)
是否適用臺紐經濟合作協定(ANZTEC)
是否適用臺星經濟夥伴協定(ASTEP)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本採購是否屬「涉及國家安全」採購
預算金額是否公開
預計金額
2,738,812元
預計金額是否公開
後續擴充
是否受機關補助
是否含特別預算
招標方式
公開招標
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
新增公告傳輸次數
02
招標狀態
第二次及以後公開招標
機關自定公告日
108/12/18
是否複數決標
是否訂有底價
是否屬特殊採購
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
是否屬統包
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
是否採行協商措施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
是否提供電子領標
機關文件費(機關實收)
150元
系統使用費
20元
文件代收費
8元
總計
178元
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
臺南市新營區公所
是否提供現場領標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30臺南市新營區中正路30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台幣300元整
是否提供電子投標
截止投標
108/12/24 09:00
開標時間
108/12/24 10:00
開標地點
本所2樓會議室
是否須繳納押標金
是,尚未提供廠商線上繳納押標金
押標金額度
136000
投標文字
正體中文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本所2樓行政課(總務)
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
履約地點
臺南市(非原住民地區)
履約期限
詳如契約第七條
是否刊登公報
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
是否屬災區重建工程
廠商資格摘要
1.E102011本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 2.E101011丙級(含)以上綜合營造業之廠商。
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
文件領取方式及處所
1.至本所行政課總務親自購領;2.郵購(請附A3尺寸信封並書寫收件人之姓名、地址;信封請貼足120元快捷郵資);3.電子領標:電子領標者(網址http://www.geps.gov.tw/),需取得憑據,每1憑據以投標1次為限,電子憑據明細廠商可利用電子領標系統中「檢驗電子憑據」之功能列印,廠商並將電子憑據書面明細列印置於標封內。未檢附者開標時當場說明,若未到場說明視為不合格標。
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圖說文件費用新台幣300元整
其他
1.決標方式:在底價以內之最低價為得標廠商;2.付款辦法:(1)估驗款:工程於每月得估驗1次,估驗款每期均應扣除5%作為保留款(2)尾款俟工程全部驗收合格決算後乙次付清;3.餘詳列投標須知及附件;4.保固期限:驗收合格日起3年;5.廠商對招標文件內容有疑義者,應以書面向招標機關請求釋疑之期限:自公告日起或邀標之次日起等標期之四分之一,其尾數不足一日者,以一日計;6.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疑義、異議受理單位
臺南市新營區公所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列印 取消
截標時間
108/12/24 09: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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