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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採購案是否屬於建築工程
是,本案不含水管、電氣工程,或係已與水管、電氣工程分開招標之建築工程(建築標)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於本案原契約項目及新增項目,若有後續擴充,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 條第1 項第7 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項目若原契約已有,則該單價比照原契約單價,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履約期間內 。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以已公告之預算金額扣減決標金額所得餘額。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廠商資格摘要
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
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
具公司登記
具商業登記
廠商納稅之證明。如營業稅或所得稅
廠商依工業團體法或商業團體法加入工業或商業團體之證明
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
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E101011)
附加說明
1.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2.本案係
光賢里活動中心3樓男女廁整修更新工程
,各有其詳細價目表填妥後再分別將二項之發包施工費總計填註於總表,合計總價填寫於合併發包之標單內。
4.工程結算時依二項工程發包標價清單內之金額分別計價。
臺南市中西區光賢里活動中心耐震補強工程暨3樓男女廁整修更新工程
發包。
a. 臺南市中西區光賢里活動中心耐震補強工程發包採購預算金額為
新台幣8,704,401 元
b. 光賢里活動中心3 樓男女廁整修更新工程發包採購預算金額為新
台幣551,473 元
c. 兩案合併發包採購金額為新台幣9,255,874 元
3.本案標單共含有三項,分別為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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