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anping1303@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項目):本採購契約內工項及新增履約項目。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11年11月30日止。。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新台幣20萬4000元 (需俟增加預算通過),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另若係以原契約條件及價金續約核算付款,得以換文方式辦理,免召開議價會議。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
廠商資格摘要
設立於台南市或毗鄰縣市之土木包工業或丙等以上綜合營造業。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
開標程序
依公告所填開標時間依序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臺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6,臺南郵政第22號信箱。
五、本工程採單價標以預算金額51,000元為上限,並以各項單價及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
算,決定得標廠商。
六、本案業經機關首長或其授權人員核准,本次公告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
時,將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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