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tncfd422@mail.tainan.gov.tw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3樓行政課(出納)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新臺幣100元整以現金繳納
開標地點
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3樓中型會議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8臺南市安平區育平路316號1樓(收發)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
否
廠商資格摘要
電腦及其週邊設備製造業、電腦設備安裝業、電腦及事務性機器設備批發業、零售業或其他營業項目與本案相關且非法令禁止或限制者。
附加說明
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始得提出申訴。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一)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現場領標:以現金新台幣100元至本所3樓行政課(出納)繳費領取(一次最多以購領
三份為限)。
二、
開標程序及企劃書評審時間、地點
(一)上午10時00分審查證件及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於本所3樓會議室。
(二)企劃書評審(時間、地點)由主辦單位另行書面通知。
(三)廠商之投標文件經審查資格合於招標文件規定者,始得為評審對象;經資格審查不符者,不列入企劃書評審。
四、
其他
(一)本案若第一次未能取得3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時,將依中央機關未達公告金額採購招標辦法第3條規定,改採限制性招標方式辦理。
(二)廠商得標後繳納印花稅,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三)餘詳招標文件。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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