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e347833@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開標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二段308號安南區公所2樓開標室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9臺南市安南區安中路二段308號
履約期限
設計履約期間自簽約日起至111年12月31日止。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結構或水利技師事務所,或工程技術顧問公司(聘有土木、結構或水利技師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
一、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開標程序
:下午3時審查證件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1.檢舉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
(06)2982746。台南市調查站檢舉電話:(06)2988888,
檢舉信箱:臺南郵政22號信箱。臺南市安南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
(06)2565213 E-mail:wenjun@mail.tainan.gov.tw
2.申訴受理單位: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 電話:
(06)3901030傳真:(06)2950218
3.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政府財政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
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4.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5.本案為複數決標,保留採購項目或數量選擇之組合權利,預計決標家數上限為3家。依評選結果由序位最先者優先議價並擇符合需要者依序決標。如決標家數為3家時,序位第1名者承攬本案服務費用50%,第2名者承攬本案服務費用30%,第3名者承攬本案服務費用20%。如決標家數為2家時,序位第1名者承攬本案服務費用60%,序位第2名者承攬40%上限。如決標家數為1家時,承攬本案服務費用100%。
6.本案公告更正說明:原招標文件投標須知第63點、契約書第三條二、計價方式及評選須知 伍 分別載明固定費率建造費用70%計算(依個案分別計價給付)、服務費用為建造費用之百分之70%及本案採建造費用百分比計價給付價金(經機關核定之工程採購底價金額或評選委員會建議金額百分之柒拾分別計算,其中設計占56%,監造占44%。)。經查70%係屬誤植,現更正為7%。
7.因招標文件業已修正,故延長等標期至111年1月5日10點截止投標,當天下午3點開標。
其他:是否刊登英文公告
否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受理單位: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