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johnny_kaher@mail.tainan.gov.tw
本採購是否屬「具敏感性或國安(含資安)疑慮之業務範疇」採購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100元以現金繳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履約期限
111年6月30日以前完成履行採購標的之供應
廠商資格摘要
J902011旅行業:依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凡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為旅客設計安排旅程、食宿、領隊人員、導遊人員、代購代售交通客票、代辦出國簽證手續等有關服務而收取報酬之營利事業,含旅遊諮詢。
第1次更正公告
免延長等標期
1.本次修正內容如下,請已領標廠商依原電子領標憑證重新下載:
(1)活動暨路線規範說明書及補充說明第壹條第二項旅遊地點。
(2)臺南市政府投標須知及補充說明範本第四十六條投標廠商之標價條件。
2.本案係於等標期截止前變更(或補充)招標文件內容,非屬重大改變,且於原定截止日前五日公告或書面通知各廠商,得免延長等標期,符合招標期限標準第七條第二項之規定。
3.請原已領標廠商持收據聯派員至行政課(電話:06-2110711轉125)或領取修正文件,並請電子領標廠商自行至「電子領標及電子投標系統」(http://www.geps.gov.tw/之廠商端下載更新異動檔案。
4.廠商如認為本所就本修正公告内容違反法令致損害廠商權利或利益者,得於本修正公告內容之次日起10日內,以書面向本處提出異議。
一、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通信領標:公告領取日期內,請附107元郵票之29*38公分回郵信封(註明採購標的名稱、收件人姓名、地址)並同圖說費以限時掛號郵寄台南市北區(704)成功路238巷7號(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
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
開標程序
下午2時審查證件及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gpa@mail.tainan.gov.tw ,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2)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專線:(06)2982742,臺南郵政22號信箱。(3)台南市北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224409。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是否公開委員名單
是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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