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eh123@mail.tainan.gov.tw
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須敘明後續擴充之期間、金額或數量
擬保留增購之期間上限:107年11月30日。
擬保留增購之金額或數量上限:250萬(第一區100萬;第二區150萬)。本案擬增購之項目及內容,將依政府採購法第22條第1項第7款規定辦理後續擴充。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押標金額度
第一區新臺幣40,000元。第二區新臺幣75,000元。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廠商資格摘要
土木包工業(設立於台南市或毗鄰縣市)或丙級以上綜合營造業或庭園、景觀工程專業營造業或營利事業登記証營業項目列有「景觀工程業」或得以承攬關於植栽、美綠化工程或種苗業等與本採購相關者。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通信領標:公告領取日期內,請附107元郵票之29*38公分回郵信封(註明採購標的名稱、收件人姓名、地址)並同圖說費以限時掛號郵寄台南市北區(704)成功路238巷7號(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
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
開標程序
下午16時審查證件及宣讀資格審查結果或標價。
四、1.本案為開口契約,各單項數量為預估數量,並俟實際需求數量調整通知廠商履約後計價,再依實作數量結算,契約簽訂時調整金額至採購金額上限(第一區以預算金額1,000,000元;第二區以預算金額1,500,000元為契約金額上限),合約期限為自開工日起至107年6月30日止或契約金額用罄截止。
2.以第二區、第一區依序開標,並依序決標,單一廠商以得標一區為限。
3.本案決標原則及方式:採分區決標、單價決標-多項,未採分項決標,以各項單價及其預估需求數量之乘積加總計算(依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1),以於底價內之最低標為得標廠商,五、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 ,電話(06)3901428,傳真(06)2950218。(2)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專線:(06)2982742,臺南郵政22號信箱。(3)台南市北區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224409。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10099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