電子郵件信箱
reh123@mail.tainan.gov.tw
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固定費用或費率,而僅評選組成該費用或費率之內容(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9條第2項)
是
是否依最有利標評選辦法第12條第2款、第13條或第15條第1項第2款規定,決定最有利標
否
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
否
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
否
招標文件領取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
每份新台幣100元現金繳納
收受投標文件地點
704臺南市北區成功路238巷7號
履約期限
106年5月31日以前(實際辦理日期再由雙方議訂)
廠商資格摘要
J902011旅行業:依發展觀光條例之規定,凡經中 央主管機關核准,為旅客設計安排旅程、食宿、領隊人員、導遊人員、代購代售交通客票、代辦出國簽證手續等有關服務而收取報酬之營利事業,含旅遊諮詢。
招標文件領取方式及地點
1.通信領標:公告領取日期內,請附72元郵票之29*38公分回郵信封(註明採購標的名 稱、收件人姓名、地址)以限時掛號郵寄臺南市北區(704)成功路238巷7號(一次最多以購領三份為限)。
2.電子領標:網址web.pcc.gov.tw(政府電子採購網)。
二、
開標程序
上午10時審查證件及宣讀資格審查結果。
四、
其他
1.檢舉受理單位:(1)台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E-mail:LUWHE@mail.tainan.gov.tw ,電話(06)3901428,傳真(06)2950218。(2)台南市政府政風處檢舉電話(06)2982742,臺南郵政22號信箱。(3)臺南市北區區公所政風室檢舉電話:(06)2224409.
2.工程、勞務採購廠商得標後請以臺南市稅務局所開立之採購合約印花稅大額憑證應納稅額繳款書繳納。
3.餘詳招標文件及附件等。
申訴受理單位
臺南市政府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390l030、傳真:06-2950218)
檢舉受理單位
地方政府-臺南市政府採購稽核小組(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6號、電話:06-2994579、傳真:06-2950218)
法務部調查局(地址: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2-29177777、傳真:02-29188888)
臺南市調查處(地址:708臺南市安平區永華路二段208號;臺南市郵政60000號信箱、電話:06-2988888)
法務部廉政署(地址: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台北郵政14-153號信箱、電話:0800286586、傳真:02-23811234)
中央採購稽核小組(地址: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電話:02-87897548、傳真:02-87897554)
註: ◎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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